身為在廣達拿過二次丙的三寶媽媽(已離職)覺得應該出來寫個經驗心得文
來廣達後 工作加班 那時還只能有補休二天 沒加班費
後來懷二寶33+4出血早產 為了能繼續工作
產假後二寶也是送托嬰
無奈二寶體質真的較差 大小病不斷
住院(現在還變成氣喘體質)
還是請了8個月育嬰假照顧他
剛請的時候就發現意外懷了三寶
育嬰假期滿回去上班
就開始拿丙之旅了
復職後不僅被調離到跟原本工作不相關的單位
新主管拿出他已經編好的"績效改善評核表"要我直接畫押簽名
這時才知道原來我考績被打丙
肚子裡還有三寶 還是認命的簽了
妙的是雖然被調單位 後續主管交辦的工作卻跟新單位沒關係 還是做著跟原本相同性質的
工作
接著三寶出生 為了家計
當然也是要繼續努力工作的
後續得到一次正常考績
(但領到的分紅非常差 應該是請育嬰的關係 OK這我都接受)
基本上主管交待的工作跟同事要請產假的代理工作 我都是全盤同意
但就在我同意要代理產假同事的工作之後
主管告知又要我吃丙並說能保住我的工作已經很好了
這時我認為他們是吃定我有三寶不得不待而做出這些欺負職業婦女媽媽的行為
剛好我先生又換工作 依家庭狀況討論後便決定再請三寶的育嬰假後離職
提出育嬰假後
主管又拿出他編的"績效改善評核表" 要我畫押
二次的績效改善評核表的內容都是編的
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所謂的連續考績拿丙等就會被資遣?
主管是不是刻意跳過中間一次考績再繼續打丙?
(怕被吉?)
他們籌謀的黑暗面你真的會知道嗎?
都是他們說了算
真心佩服這位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媽媽
看了這麼多推文
不是媽媽們想拋棄工作 是這個社會拋棄了我們
※ 引述《DYT603 ( DD)》之銘言:
: 待過廣達
: 雖然也不覺得這是多好的一間公司
: 但是就我所知 一年兩次考績 要連續兩年考績拿丙等 才會被資遣
: (現在規則有沒有改我不清楚 以前聽到的是要連續兩年)
: 所以不會因為一次丙等就被火
: 該孕婦如果因為這次被打丙等就可以被火
: 代表他在去年也就是懷孕之前就已經是拿丙了
: 如果是這樣她應該是懷孕前就黑掉那種?
: 另外一般主管不會隨便給人丙等 因為主管自己要寫改善計畫
: 除非是人數多的BU 上頭有規定該部門一定至少要有一人拿丙
: 不然一般是不會給丙的說 一堆人擺爛不做事都還有乙等
: 我以前的BU人比較少 是沒有聽說過誰拿丙的
: 再來孕婦可以說是有免死金牌的,因為如果太刻意考績打差就會被說是欺負孕婦
: 就像這篇新聞這樣告上勞工局
: 即使如此該主管還是給該名孕婦丙等 是不是這位孕婦本身也有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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